对鲁迅的一点体会
乱 弹 八月 20th, 2009前记:文中肯定存在谬误或不完善之处,现在记下来,以备以后修正。
鲁迅早期写过一些小说,三十年代以后主要是在打笔仗,以写杂文为主。
他的小说和杂文我都读过一些,能感受到他总是在解剖自己和国民,希望找到一个办法。
当然还有中国的文化也在他所批判的行列。
不过到后来批判似乎没有原先的烈度了,转而说要批判地接受(拿来主义)。
这里于是就引出了一个问题,中国人的国民性到底有没有问题?
许多人说现在还能看到鲁迅写作中的影子,是,随处可见。
只能说明我们的社会和几十年前相比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。
那没有问题的国民在哪个国度呢,他们是靠什么变得现在这么好呢?
香港、台湾,都是中国人,还有新加坡也是以华人为主,为什么人家的国民就没有这么多的问题呢,什么麻木不仁、最大恶意、帮闲帮凶,就这么十几年几十年的时间,我们为什么这么多呢?
于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消灭这些人,这就给了许多专制人士一个改造他人的借口。
有参照物才能看清一切,原来问题不是出在人种上,或者什么文化上,而是制度。这看上去好象是废话,但是如果一直钻在牛角尖里面,往往会忽视这个最根本呢的,而是去从抽象的人性、国民性上寻找问题根源和解决办法。
真要骂,高卢,意大利,德意志的国民性都有可骂之处,可惜人家并不想改变什么,
反而保持了下去,因为这是人家的自由啊,觉得这样过着好就行。
看了动物庄园,发现哦 ,原来是这么回事,对比一下内外,知道了我们最缺什么。
要奋斗和斗争,也要找准方向,我想这是鲁迅一生都没有弄清楚的一个问题–制度建设。
在一个好的制度框架范围内,民众的种种缺点会减少,比如说谎言,欺压,这个是靠公平社会来保障说真话的环境。但是人的本性–自私,懒惰,懦弱,总会或多或少地体现出来,不要尝试去消灭,这是别人的自由,保障别人的自由就是保障你自己的自由。更不要动不动就一副居高临下的态势去看待芸芸众生—他们需要的是你的尊重,最需要的是帮助维护他们的权利和自由。
鲁迅一生坎坷,到处”碰壁”,所以很自然的有一股怨恨之气,横亘胸中,一吐为快。怨恨的对象是谁呢?礼教,制度,传统,政府,全成了他泄忿的对象。他是绍兴人,也许先天的有一点”刀笔吏”的素质,为文极尖酸刻薄之能事,他的国文的根底在当时一般白话文学作家裏当然是出类拔萃的,所以他的作品(尤其是所谓杂感)在当时的确是难能可贵。他的文字,简练而刻毒,作为零星的讽刺来看,是有其价值的。他的主要作品,即是他的一本又一本的杂感集。但是要作为一个文学家,单有一腹牢骚,一腔怨气是不够的,他必须要有一套积极的思想,对人对事都要有一套积极的看法,纵然不必即构成什麼体系,至少也要有一个正面的主张。鲁迅不足以语此。他有的只是一个消极的态度,勉强归纳起来,即是一个”不满於现状”的态度。这个态度并不算错。北洋军阀执政若干年,谁又能对现状满意?问题是在,光是不满意又当如何?我们的国家民族,政治文化,真是百孔千疮,怎麼办呢?慢慢的寻求一点一滴的改良,不失为一个办法。鲁迅如果不赞成这个办法,也可以,如果以为这办法是消极的妥协的没出息的,也可以,但是你总得提出一个办法,不能单是谩骂,谩骂腐败的对象,谩骂别人的改良的主张,谩骂一切,而自己不提出正面的主张。而鲁迅的最严重的短处,即在於是。我曾经写过一篇文字,逼他摊牌,那篇文章的标题即是”不满於现状”。我记得我说:”你骂倒一切人,你反对一切主张,你把一切主义都褒贬的一文不值,你到底打算怎样呢?请你说出你的正面主张。”我这一逼,大概是搔著他的痒处了。他的回答很妙,首先是袭用他的老战术,先节外生枝的奚落我一番,说我的文字不通,”褒”是”褒”,”贬”是”贬”,如果不作为贬用,贬字之上就不能加褒,(鲁迅大概是忘记了红楼梦裏即曾把”褒贬”二字连用,作吹毛求疵解,北方土语至今仍是如此。)随后他声明,有一种主义他并没有骂过。我再追问他,那一种主义是什麼主义?是不是共产主义?他不回答了。(当面对被揭出的人生黑暗时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态度。智者将以深思,回省自身,然后择法改之;愚者不谋自赎,反指责对方不详细告知自己哪里是坦途。—-宇慧按)
鲁迅的作品,我已说过,比较精彩的是他的杂感。但是其中有多少篇能成为具有永久价值的讽刺文学,也还是有问题的。所谓讽刺的文学,也要具备一些条件。
第一、用意要深刻,文笔要老辣,在这一点上鲁迅是好的。第二、宅心要忠厚,作者虽然尽可愤世嫉俗,但是在心坎裏还是一股爱,而不是恨,目的不是在逞一时之快,不在”灭此朝食”似的要打倒别人。在这一点上我很怀疑鲁迅是否有此胸襟。第三、讽刺的物件最好是一般的现象,或共同的缺点,至少不是个人的攻讦,这样才能维持一种客观的态度,而不流为泼妇骂街。鲁迅的杂感裏,个人攻讦的成分太多,将来时移势转,人被潮流淘尽,这些杂感还有多少价值,颇是问题。第四、讽刺文虽然没有固定体裁,也要讲究章法,像其他的文章一样,有适当的长度,有起有讫,成为一整体。鲁迅的杂感多属断片性质,似乎是兴到即写,不拘章法,可充报纸杂志的篇幅,未必即能成为良好的文学作品。以上所讲也许是过分的苛责,因为鲁迅自己并未声明他的杂感必是传世之作,不过崇拜鲁迅者颇有人在,似乎不可不提醒他们。
在小说方面,鲁迅只写过若干篇短篇小说,没有长篇的作品,他的顶出名的”阿Q正传”,也算是短篇的。据我看,他的短篇小说最好的是”阿Q正传”,其馀的在结构上都不像是短篇小说,好像是一些断片的零星速写,有几篇在文字上和情操上是优美的。单就一部作品而论,”阿Q正传”是很有价值的,写辛亥前后的绍兴地方的一个典型的愚民,在心理的描绘上是很深刻而细腻。但是若说这篇小说是以我们中国的民族性为物件,若说阿Q即是典型的中国人的代表人物,我以为那是夸大其辞,鲁迅自己也未必有此用意。阿Q这个人物,有其时代性,有其地方性。一部作品,在艺术上成功,并不等於是说这个作家即能成为伟大作家。一个伟大作家的作品,必须要有其严肃性,必须要有适当的分量,像”阿Q正传”这样的作品似乎尚嫌不够把它的作者造成一个伟大作家。有一次肖伯纳来到上海,上海的所谓作家们便拥出我们的”伟大作家”鲁迅翁来和他会晤,还照了一张像在杂志上刊出来,一边站著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须发银白的肖伯纳,一边站著的是身材弱小头发蓬□的鲁迅,两相对照,实在不称,身量不称作品的数量分量也不称。这种比较倒实在有胡搅蛮缠之嫌。
鲁迅先生的遗嘱第七条很有意思:
一、不能因为丧事受任何一文钱--但朋友的,不在此例。
二、赶快收殓、埋掉、拉倒。
三、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。
四、忘掉我,管自己的生活--倘不,那就真是糊涂虫。
五、孩子长大,倘无才能,可寻点小事情过活,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
家。
六、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,不可当真。
七、损着别人的牙眼,却反对报复,主张宽容的人,万勿和他接近。
参考文章:关于鲁迅--梁实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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